2019年11月02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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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11月1日讯(通讯员 车亚焕)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了十个方面、四十九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落实每项措施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强化监管手段,压实监管责任,追求监管实效。

  《若干措施》结合广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以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为核心,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重点,以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动广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若干措施》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扎实开展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十大攻坚行动,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若干措施》结合广西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广西各级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措施做出具体部署。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动我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了制度安排。针对近年来广西时有发生因误食误饮有毒动植物、自泡药酒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情况,专门提出了相应的防控要求。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到2020年,广西将与全国同步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的工作目标。

  《若干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若干措施》要求要切实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干措施》附则对改革若干措施分解成57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加快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广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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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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