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陈静通讯员/张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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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批准全国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广西10个乡镇入选其中。

  广西获批的10个乡镇分别是:兴安县高尚镇、东兴市江平镇、万秀区城东镇、西林县那劳镇、容县自良镇、宾阳县古辣镇、宜州区德胜镇、龙州县下冻镇、港南区木格镇、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每个镇将获得1000万元奖励,广西共获得1亿元奖励。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今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支持方式为: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建设内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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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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