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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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陈静通讯员/王林秀)8月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通知》,批准全国254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广西10个乡镇入选其中。

  据了解,广西获批的10个乡镇分别是:上林县白圩镇、阳朔县白沙镇、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南丹县芒场镇、昭平县走马镇、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苍梧县六堡镇、田东县林逢镇、永福县苏桥镇、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每个镇将获得1153.8万元奖励,广西共获得1.153亿元奖励。

  《通知》显示,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奖补资金已经下达。各省区将根据通过审查的示范镇具体情况,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要落实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体现带贫减贫效果。此次审查未通过的乡镇,中央财政已测算的补奖资金将在下一年度下达相关省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作相应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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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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