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2日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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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对全区所有贫困县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

  今年3月30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厅统筹整合全区财政系统力量,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方式,对全区所有贫困县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的同时,针对当前基层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县乡财政对扶贫资金就地监管职责,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组织所辖乡镇财政所,对财政补助扶贫资金发放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进村入户抽查,建立健全县乡扶贫资金日常监督机制,切实强化扶贫资金日常跟踪监管。

  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求严肃处理问责,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分配审批过程中涉及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长期滞留、挥霍浪费、贪污侵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在落实扶贫政策中存在优厚亲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扶贫对象不精准等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问题的,一律作为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期,广西财政部门计划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进行检查。目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外勤工作刚结束,扶贫资金检查正在做方案,计划5月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广西加强了扶贫资金政策制定和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了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成果运用等。今年1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于违规申报使用财政资金(包括扶贫资金),除依法处理处罚外,将违规主体列入自治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在1-3年内限制其申报所有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补助资金。对扶贫领域违规主体实行信用惩戒,通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财政资金使用主体依法管理使用财政资金。(记者 吴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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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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