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宋瑶 通讯员韦力)1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近日在京签订,广西成为国务院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拟定首批签约省份中的第一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基金。在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将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基金压力、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记者了解到,我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规定以委托投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比发达省份更为迫切。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办法》,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将在今年年底前和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办法》也明确规定,“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据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动态测算,在摸清全区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底数基础上,统筹考虑广西经济发展、就业状况、参保人数变化和缴费基数的变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财政补助以及政策变更等具体因素,对有关数据、收入支出、风险防控等进行了反复演算,对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形也进行了分析评估,最终提出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基金规模为400亿元,采用保底收益方式投资运营5年的建议。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关礼同志任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
10月9日上午,财政厅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喻云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主持。喻云林部长首先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财政厅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近日 【详细】
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下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共享同样的政策标准。今年1月1日起被征地的均可享受此政策。 【详细】
重大处与财政厅经建处对接有关专项资金计划方案
4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处处长庞汉率队赴财政厅经建处对接有关专项资金计划方案。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委在各市各部门上报基础上,经反复衔接核实,研究提出了左右江革命老区三年行动计划、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等有关专项资金 【详细】
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到平桂调研
3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黄绪全一行3人在市领导杨育智、市财政局长浦圣南陪同下,来到平桂管理区进行就业资金信息化管理及财政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管理区管委主任赖春忠,党工委委员、管委常务副主任朱建军以及管理区财政局、人社局的负责人陪同调研。 【详细】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率队到凌云调研扶贫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十三五”期间扶贫攻坚工作部署,确保财政厅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2月28日,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为组长的自治区财政厅调研组一行到凌云县,就精准扶贫等工作进行调研。百色市市长周异决,凌云县委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