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8日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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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莫岚远)11月7日,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南宁成功入选。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全域旅游追求不再停留在旅游人次的增长上,而是旅游质量的提升。

  2015年至2016年,南宁市先后两次向自治区旅发委提交申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6年8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新增百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旅发〔2016〕103号)有关要求,自治区旅发委向国家旅游局推荐南宁市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目前,我市具备了申报条件,在全域旅游空间利用度广上,形成了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拥有五大资源类型,整合全域资源,打造了十大精品项目;整合基础和服务设施,构建了一大公共服务网络;整合全域旅游吸引物,打造了山水风光游线、休闲养生游线等10条特色游线。在全域旅游产业融合度深上,南宁市以旅游产业为核心,深度融合一产、二产和三产,形成了旅游产业生态体系。在全域旅游居民参与度高上,形成全民旅游的环境氛围。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指标包括,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的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覆盖度广。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可以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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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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