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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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柳州市柳北区经营餐厅的李老板生意一直不错,早就想开一家分店,面对近年来不断上涨的食材价格、员工工资和店面租金,又担心扩大经营后资金紧张,一直犹豫不决。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他终于下了决心。

  李老板算了一笔账:如果以110万元的总价买下一间商铺,按照11%的增值税税率,能够抵扣11万元的增值税应纳税款。此外,在购买肉类、蔬菜和水电气等环节中,如果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还能享受抵扣。“这样算下来,每年又省下几万元,经营成本低了不少。”李老板高兴地说。近日,他正忙着和开发商就购买商铺讨价还价,同时在自己的老店贴出招聘广告,打算新招几名服务员。

  柳州市有关部门统计显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柳州纳税人2.1854万户,其中70%为小微企业;营改增政策减税效应明显,试点行业整体税负呈下降趋势,小微企业普遍受惠,全市营改增政策减税约7.5亿元。

  “从开营业税发票到开增值税发票,营改增不仅仅是票面字样的改变,更是国家营改增政策减负的直观体现。”柳州市柳北区一家娱乐服务业企业负责人说,他经营的这家娱乐业企业月收入约30万元,以前每月按10%缴纳营业税,约3万元。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连续12个月收入低于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简易征收,3万元的税款降到8737元,税款直降2.1263万元,下降了近七成,税负大大减轻。

  “我是做财务的,我算过细账,这次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红利。”柳州某房地产集团财务总监表示,他所在的企业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和物业管理税率分别下降了4.76%、2.91%和20%。以去年的营业收入测算,这三项业务今年预计分别减税100万元、20万元和10多万元,降幅可观,企业真正享受到了营改增改革带来的红利。

  (罗平安 屈 斌 覃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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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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