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5日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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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立法保护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

  今年9月1日起,该区域严控房产开发规模,污染项目限期关闭

  随着巴马长寿旅游的不断开发,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污染、水质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为给“世界长寿之乡”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对巴马盘阳河流域这一地区的水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予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居民、游客及养生者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条例还将规范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矿泉水开采。

  引导“候鸟人”自律

  巴马盘阳河流域是世界著名的长寿地区,因该流域的水好、空气好,近年来,国内外慕名而来的养生者络绎不绝。其中很多人就像候鸟一样,季节性居住在此,形成特有的候鸟人群。在某些村落,“候鸟人”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当地原有的居民。然而,尴尬的是,蜂拥而至的“候鸟人”以及迅速发展的旅游地产,让长寿之乡巴马的生态承载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养生必须先养环境。为促进养生者和当地居民和谐相处,条例对养生者建立自律组织和养生者应尽的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例如,明确巴马盘阳河流域养生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和游客,应当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在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居住的养生者,应当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当地民族习惯,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保护生态环境,禁止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总量控制矿泉水开发

  随着人们到巴马大量建房,为避免人口剧增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条例还对房地产开发控制和非法买卖宅基地建房作了规定。要求加强对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规划范围内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规模。在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占地建房;禁止非法购买宅基地或者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修建房屋。

  目前,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矿泉水、山泉水等饮用水资源开发势头比较强劲。条例规定,加强对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天然饮用泉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天然饮用泉水,应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点、开采量进行,防止水源枯竭。

  污染项目限期转搬关

  长寿养生产业是巴马盘阳河流域的特色产业,在发展壮大产业的同时如何把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条例对长寿养生产业的发展方向、建设项目及产品限制、生态农业等作了规定。

  例如,明确巴马盘阳河流域产业发展,应当充分考虑本地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综合利用当地生态资源,重点发展旅游、长寿养生、医药、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禁止在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冶炼等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污染项目,应当依法限期转产、搬迁或者关闭。(记者 郭燕群)

  新闻延伸

  “巴马盘阳河流域”并不止于“巴马”。巴马盘阳河流域涉及河池市巴马、凤山、东兰、天峨等县,主干流特别是明河主要分布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境内。条例规定,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巴马盘阳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汇水面积内的区域。保护范围为:北起天峨县纳直乡当里村,南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设长村,东起东兰县兰木乡仁里村,西至凤山县金牙乡下牙村。

  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还分为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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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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