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谭卓雯 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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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标志着广西投资集团从中石油集团取得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控股权和经营权,我区向“县县通天然气”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据悉,广投集团以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结构调整为目标,积极参与广西天然气管网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去年5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功从中石油集团手中取得了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控股权和经营权,并确定去年6月30日为广西天然气管网项目资产转让基准日,拉开了广西天然气管网重组的序幕。在随后近一年多时间里,广投集团与中石油公司密切配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动中国首例省级管网项目重组工作,在先后完成了资产审计评估、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一系列流程后,促成中石油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广西中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并最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广投集团有关领导表示,以此为起点,集团将统筹广西全区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建成后,所有入桂天然气均由广投集团统一采购、统一分销,天然气产业将成为广投集团能源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快实现广西“县县通天然气”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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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5年内拟新建燃气加气站420座以上

  本报南宁讯 (记者/覃海明 通讯员/黄剑铃)记者4月6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加气站发展规划》近日获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至2020年,全区规划新建燃气加气站数量达420座以上。

  为促进燃气汽车的发展,保障汽车加气站有序规范建设,《规划》明确,我区将在设区市中心城区、县级市及县级城区、高速公路、二级路发展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至2020年,新建燃气加气站数量要达420至549座,计划发展燃气汽车7.86万辆至10万多辆。

  《规划》提出,除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外,鼓励其他各类加气站优先考虑与加油站联合建站,鼓励各类天然气加气站联合建站。二级公路以上、高速公路路网以外的加气站,应尽量以现有的加油站为依托;高速公路沿线的加气站,应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依托;西江黄金水道船用加气站,应尽量以现有船用加油站为依托;城区内的加气站,应结合城区内各汽车场站(如公交首末站、停车场、物流园区、客运中心等)建站,城市中心燃气管道覆盖区域,应结合实际,原则上以建设CNG常规加气站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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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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