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7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杨玲 包拥军 韦万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3月16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广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广西出台《关于推进广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利用3年时间,建立完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和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检”全程链式管理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现已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5个。这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广西力争用3年时间,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实现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投入集约化、产品质量国际化,提升食品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涉农外向型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种植养殖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从而带动全广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催生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2015年广西计划新建3—4个示范区,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个。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将以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收集、整理发达国家(地区)以及主要出口国(地区)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为示范区服务为重点。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或养殖投入品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