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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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姚琳)“今年公司享受到自治区对工业园区企业减免社保费率优惠政策,单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一项,我们就少缴15万元。”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的中一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瞿国庆说起社保优惠政策,直称此举“让企业负担减轻,员工保障不降”。

  瞿国庆所说的社保优惠政策是,2011年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的通知》。文件明确全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可享受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据此,防城港市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经审核企沙工业区和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两个工业园区内的50家企业中有7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符合政策,可享受社保费率减免政策。依照政策,这些按规定参加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可实行企业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即由现行的20%降低为16%,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带来的差额,由自治区财政和地方政府各承担50%。据防城港市人社局统计,2011年以来,该市共为防城港中电、防城港中一重工等7家工业园区企业减免费率460.4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用工成本,有效地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顺利发展。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统计,3年多来,我区612个重点工业园区中的149家企业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减免费率达1.44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达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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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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