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家跃 李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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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发布通知,启动广西首届服务业品牌申报工作。

  据悉,企业申报广西首届服务业品牌需满足9项条件:一、依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非法人但具有完整经营(服务)体系的单位,且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二、顾客满意度高,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诚信度高,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三、近3年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行政区域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四、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有创新型服务理念和服务文化,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服务需求动向。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服务质量并持续改进。六、具有素质良好的员工队伍,人员按规定持证或培训上岗,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能够体现本行业特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风貌,在本服务领域内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服务质量在全区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七、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八、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节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依法经营并且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九、申报品牌在《首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品牌申报目录》所确定的服务行业类别、服务名称范围之内,并符合相应的申报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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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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