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8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记者孟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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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我区质量兴桂战略初见成效,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比例达67.3%,同比增加29.1%。

  据了解,目前质量兴桂战略已在全区14个市、109个县区全面铺开。自治区设立了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4个市、52个县(市、区)设立了市长质量奖,县长、区长质量奖。质量兴桂战略培育了一批广西名牌产品、广西优质农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老字号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目前,全区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7个、中国驰名商标22个、中华老字号9个、鲁班奖24个、国家优质工程奖6个、国家4A以上级景区99个。

  此外,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公布今年度全区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根据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我区参照“国考”办法,明确了“区考”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把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事件,都列为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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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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