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莫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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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自治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

  根据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3—2020年,广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12%,2020年达到5.14万元,比2010年翻1.59番;按2010年不变价,年均实际增长8.9%,2020年达到3.82万元,比2010年翻1.16番。

  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需大幅提高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广西将通过加快完善富民政策,落实富民举措,持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缩小地区间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日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倍增计划提出了确保目标实现的7个方面措施,例如突出打造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旅游,完善并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由自治区财政补贴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

  广西7大措施

  确保城镇居民收入倍增

  我区近日出台的《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明确提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20年达到5.14万元,比2010年翻1.59番。

  那么,怎样保证目标的实现呢?“倍增计划”提出了7大措施。

  措施1

  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根据“倍增计划”,广西将从工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非公经济等入手,发展壮大经济促增收。

  工业方面,推进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发展14个千亿元产业。

  现代服务业方面,发展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到2015年培育30万创意创业人员,积极发展会展服务、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等中介服务业;到2015年全区商业网点发展到250万个、连锁门店1万个;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到2015年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以上;加快发展旅游业,到2015年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超过100万人,带动社会关联就业超过500万人;发展具有乡村特色的农家乐,建设一批商务、休闲、养生等面向大众旅游的接待基地。

  深入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工商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创建、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

  措施2

  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倍增计划”,广西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除因效益严重下降经工资集体协商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

  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而提高。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次调整的增幅在15%以上,到2015年,力争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两个百分点左右,月最低工资1000元以上。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减少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健全企业劳动标准管理体系。

  措施3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

  根据“倍增计划”,广西将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城镇劳动者充分就业。完善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完善就业援助,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等多样化就业形式,力争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区城镇就业人数到2020年底达到1305万人以上。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

  加大创业帮扶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鼓励科技人员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自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措施4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二五”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5%以上

  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到2015年,全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40万人,失业保险240万人、工伤保险250万人、生育保险22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5%以上。

  加大社会救助尤其是临时救助的财政投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孤儿福利、残疾人、优抚安置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措施5

  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十二五”末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22.8%

  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到2015年,全区完成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90万套(户),全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2.8%。

  加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惠民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覆盖各阶段教育的资助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社区康复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措施6

  强化制度改革和政策调节,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在推进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改革,大幅削减福利型、供给型、集团型消费的同时,合理拓展职工工资范围,确保广大职工的收入不因改革而减少。同时,将职工的福利由“暗补”转为“明补”。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的作用,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实施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等补贴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性收入。

  措施7

  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负责解决重大问题

  党政一把手要负责解决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重大问题,抓好本地区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工作,将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范围,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大类配套方案

  将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据了解,为确保“倍增计划”落到实处,自治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配套工作方案》,其中涉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的配套文件分提高收入类、提高保险补助补偿水平类、住房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医疗卫生及其他类等5大类共10个。

  其中,提高收入方面,《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方案》拟订了我区2013年调整最低工资的增长幅度和具体标准,将于近日发布实施。提高保险、补助、补偿水平方面,《2013年进一步提高我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工作方案》确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月增20元;《2013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方案》确定从1月1日起,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增加20元和10元;《2013年度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根据实际测算并核定的补贴用油量核发油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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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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