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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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2月13日召开的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将与全国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医疗保险将着力提升质量。

  会上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将与全国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非公经济组织、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这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2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计划分别达到488万人、982万人、241万人、300万人、900万人,年内我区要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对于群众所关心的医保问题,会上指出,医疗保险工作重点从扩大覆盖面为主转向着力提升运行质量,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稳定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研究探索不同人群、不同区域间医疗保险水平的均衡问题。落实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领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享受物价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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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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