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郑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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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管县模式,其内容包括人事、财政、行政管理等所有方面。在昨日举行的湖南省发展县域特色经济现场研讨会上,相关专家对《湖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建议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件具备 全省多数县市内生发展力提升

  省县域经济研究会会长古建佳认为,湖南省已具备了实行省直管县的条件。他表示,省直管县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硬件条件,包括网络、通信等信息化和交通便利等条件,使得县与省的沟通可以直达而不再需要一个中间传导层;另一是软件条件,主要包括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能力、以及相应配套的县市行政区划调整改革。

  他说,市场经济使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大量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这从根本上减轻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量,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可能。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及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流程明显缩短,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与县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并且,县域经济的特色化、多元化发展特征愈来愈明显,使得我省大部分地区的县市内生发展能力迅速提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也在不断加强,初步具备了对接省管县体制改革的能力。

  分步进行 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先试点

  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友明认为,湖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应遵循5个原则,即优化职能和提高效率原则,精简机构与合理安置相结合原则,城乡分治和县市协调发展原则,分类指导和因地制宜原则,逐步改革稳步推进原则。

  他建议,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要分步进行。首先,选择县域经济实力较强,有自己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县域先行试点。由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同时考虑直管部分主要干部。让地级市把经济管理权适当下放给县,为县域经济的独立发展壮大做好准备。其次,在推进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教训,实现地级市和县分治。增加市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职能,减少甚至撤销原来为管县而增添的一些职能。合理扩充县的加强农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在这个阶段,初步建立省直管县体制的雏形。最后,在省直管县体制的雏形初步建立的基础上,一方面深入理论研究,为省直管县提供理论支持。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断地磨合,理顺各种关系,真正实现城乡分治,并使管理体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达到改革预期目的。

  区划调整 可设立一批省直管的大县

  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博士来亚红认为,实行省管县必须首先对现行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湖南现行行政区划主要为经济发展受到行政区划的刚性制约;县级市的作用未充分发挥;次区域中心城市缺失,留下若干发展空洞区域。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要考虑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扩大市的腹地范围,减少县的数目。省管县后,要设立一批省直管的大县。大县的起码标准应达到:人口100万以上,土地面积0.5万~1万平方公里,GDP100亿元左右,财政收入10亿元左右。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后,也要对现有地级市的行政区划相应调整。调整的总原则是要为地级市的未来留足发展空间,发挥其作为区域核心增长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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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域经济管理体制经历三个阶段

  省县域经济研究会秘书长、教授张友良说,我国的县域经济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改革开放之前,实行的是“省-地区行政公署-县(包括县级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对县域经济的影响有限。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后的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文件,提出要积极试行地、市合并,逐步实行“市管县”体制,以壮大和发展区域中小城市,打破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第三个阶段是新世纪前后,因为“市管县”体制的弊端逐渐显现,一些地区逐步推进省管县的试点。

  省管县包括财政直管与行政直管

  省委党校教授易可君表示,省管县具有两种不同的类型或阶段。一是省财政直管县,即在财政预算编制上,由省直接对县编制预算,在收入划分上也由省直接对县进行划分,同时省也把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补助、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经济权限下放到县的一种管理体制,可以说是省管县的初级阶段。二是省行政直管县,就是市县平级,不仅在财政体制上,而且在人事权、审批权、经济社会管理权上都由省与县直接打交道的体制,是真正意义上的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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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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