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27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莫国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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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零时起,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广西境内路段全线开通。对运输广西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的区内外车辆,对与广西实行“绿色通道”对接的有关省车辆,按规定可享受不同优惠政策。这是记者1月26日从广西交通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广西境内路段的具体路线共有两条:一条是呼和浩特至南宁,从贵阳连接至南宁的G050线,途经南丹、都安、马山、武鸣和南宁;另一条是北京至海口(长沙—南宁连接线),从湖南省长沙连接到黄沙河至桂林的G322线和桂林至南宁的G075线,途经黄沙河、全州、兴安、桂林、柳州、来宾、宾阳和南宁。

  至此,广西境内便有了3种类型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对运输广西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的区内外车辆,继续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规定的免费政策;对与广西实行“绿色通道”对接的有关省的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过境广西时,按双方的协议约定减免通行费;对整车(应达到核定装载容量的80%)合法装载运输非广西生产的鲜活农产品且未与广西实行“绿色通道”对接的有关省的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途经“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广西境内路段上的收费公路时,实行按收费车型分类降低一类车型(普通公路最低降至二类车型)收取通行费。

  此外,运输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绿色通道”的减免通行费等优惠政策:运输鲜活农产品超限的;不主动接受和配合检查,或强行冲卡、故意堵塞车道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达不到货车核定载重量或装载容量达不到80%以上,或者鲜活农产品与其他货物混装的;其他不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通行费条件而要求减免通行费,并扰乱收费工作秩序的。

  为确保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广西境内路段的畅通,全区路政执法点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将依法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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