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9日 来源:新桂网 作者:胡文玲 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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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西地税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今年以来,广西地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既不收过头税,也不有税不收,更不能造假”的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1-10月,全区地税系统共减免地方税收10.3亿元,占同期地税收入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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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西涉及到地方税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抵免营业税政策,停征屠宰税,推进广西城镇化工业化政策,新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以及北海空置房产销售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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