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0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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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黄全权)“绍兴酒”、“阳澄湖大闸蟹”、“浏阳花炮”……中国自1999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以来,至今已对50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利用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工艺要求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质量、标准及信誉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 
征的产品。 

    地理标志的使用及保护工作在欧洲已经超过了百年,中国自1999年开始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2005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这一保护制度,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等行为,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上获悉,“安溪铁观音”、“金华火腿”等国内一大批产品通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的方式后,不仅实现了自身的保护,而且使产品的知名度大幅提高,有效促进了出口和收益的增长。 

    随着地理标志产品被广泛认可和市场保护工作的需要,近日,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及国际地理标志机构的联合组织下,50余位政府部门人员和生产商接受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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