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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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11日电(刘媛媛、江颜鲆)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副处长张鲁宾介绍说,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糖料蔗价款二次结算的管理办法。普通品种蔗收购底价不低于每吨210元,对应吨糖销售价格3100元。

    广西产糖量占全国总量近60%,2005/2006年榨季广西的原料蔗区面积60万公顷左右,与上一榨季持平。 

    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糖料蔗价款二次结算的管理办法。普通品种蔗收购底价不低于每吨210元,对应吨糖销售价格3100元;食糖销售价格超过3100元/吨的部分,在甘蔗收购底价基础上按5%的联动系数值与蔗农进行二次结算。食糖销售价低于3100元时,不进行二次结算;优质品种蔗在普通蔗收购价格基础上每吨加价5-15元。包括新台糖27号、26号、25号、22号、20号、16号、1号、粤糖99/128、93/159、桂糖21号、台优。(完)

    又讯:广西糖业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上调

    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11日电(记者刘媛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将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做出调整,其中糖料蔗收购价格提高10元。

    2005/2006年榨季即将来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2005/2006年糖料蔗收购价格将采取稳中有升的措施。其中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

    同时为弥补蔗农生产成本增支,适当调整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水平,将糖料蔗收购价格提高10元,即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210元与每吨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100元挂钩联动。联动价加价系数值按5%安排。

    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并重,共同维护蔗区榨季正常运行秩序。制糖企业要自觉遵守自治区有关规范蔗区榨季管理的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蔗收购价格的监管,对违反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决不允许擅自出现 “一口价”等损害广大蔗农利益的糖料蔗收购结算方式,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纠正。 (完)

    又讯:广西糖业2005/2006年榨季“二次结算”标准做调整 

    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11日电(记者刘媛媛)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副处长张鲁宾表示,广西2005/2006年榨季“二次结算”价将按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每天的实际成交价格扣除一定的运杂费后加权平均确定。 

    广西产糖量占全国总量近60%,2005/2006年榨季广西的原料蔗区面积60万公顷左右,与上一榨季持平。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副处长张鲁宾介绍说,2005/2006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糖料蔗价款二次结算的管理办法。

    张鲁宾说,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正督促物价部门把上个榨季的二次结算价核兑。过去都是由各市物价部门对辖区内各厂取食糖平均销售价作二次结算的依据。2005/2006年榨季“二次结算”价按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每天的实际成交价格扣除一定的运杂费后加权平均确定,确保做到透明、公开公正,保护蔗农的应得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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