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15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李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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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南宁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共同提出,市植保植检站编制的广西地方标准《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水果》(送审稿)日前通过了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至此,我市实施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地方试点城市专项的亚热带四大特色优势种植业——龙眼、香蕉、木薯、甘蔗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果)研制工作全部完成,形成4个广西地方标准、1个南宁市地方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的三个创新点获得专家一致好评:一是定位在国家无公害标准之上,结合广西地方特点,南方水果农药普遍超标的限量指标高于国家指标;二是对东盟水果常用农药种类、特别是采用硫化物保鲜制定了限量标准,有利于保障水果质量安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继南宁市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之后,为今后实施水果市场准入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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