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10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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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尿素增值税 

  人民日报北京6月9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铁道部和供销合作总社等五部委联合出台措施,稳定化肥市场。对尿素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自6月1日至10月31日的用肥旺季期间,对尿素征收30%的季节性出口暂定关税,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尿素征收15%的出口暂定关税。
  在五部委下发的《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化肥生产稳定化肥市场的意见》中,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化肥供应的省长负责制。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化肥储备制度,及时运用储备稳定市场、平抑价格。对全国性化肥市场波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运用储备或企业周转库存及时平抑市场,防止价格过度上涨。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抑制化肥价格的上涨。一是各地要明确对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含15万吨)以上的氮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尿素出厂价执行与大型氮肥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二是加强对复混肥、磷肥和钾肥等主要肥种的价格管理。三是对尿素、复混肥等主要肥种最终零售价格实行批零差率与最高限价相结合的临时限价政策。具体限价措施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各主要肥种出厂价格、批零差率和合理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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