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04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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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姚润丰)2004年中央出台的惠农政策中仅“两减免、三补贴”使我国农民直接得到实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政策,确保好政策不能变,给农民实惠不能减,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 

    国家将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文件指出,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 

    此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为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缓解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对粮食主产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和补助。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他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文件还强调,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参与一号文件起草工作的专家指出,2004年的政策尤其是“两减免、三补贴”深受农民欢迎,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今年这些政策不仅不变,还进一步加大了使农民增收减负的力度,并且提出了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要逐步完善国家对农业投入稳步增加的机制,并要建立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对农业和农民的保护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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