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17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闭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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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月16日从广西交通厅获悉,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广西境段已从1月1日正式开通,对整车(至少达到核定装载容量的80%)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降低一类车型收取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此“绿色通道”的开通,是根据交通部《关于请抓紧做好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开通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通过广西境段的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路线共有两条:一条是呼和浩特经贵阳至南宁,途经我区的南丹、都安、马山、武鸣到达南宁,其中南丹(六寨)至都安段为二级公路,都安至南宁段为高速公路;另一条是北京至海口(长沙—南宁连接线),湖南省长沙经黄沙河至桂林段、桂林至南宁段,途经黄沙河、全州、兴安、桂林、柳州、来宾、宾阳到达南宁,其中全州至桂林段为一级公路,黄沙河至全州段和桂林至南宁段为高速公路。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广西境段,对整车(至少达到核定装载容量的80%)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降低一类车型收取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绿色通道”广西段的通畅,广西交通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要求各地加快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的连接和流通,为鲜活农产品的运销提供基础性条件。全区交通、公安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并没有违法行为的车辆,立即放行;混装、伪装或经检测认定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交通、公安部门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并将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的有关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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