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2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黄敏 通讯员费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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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对于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年广西有什么新的立法项目?记者近日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政府立法项目12件,有关就业促进、道路运输安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与百姓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榜上有名。

  据了解,我区2008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保障、规范政府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在确保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的立法内容包括: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两件,分别是《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草案)》;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项目10件,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与奖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拉机驾驶违法记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子苗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此外,根据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结果,今年,拟适时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等21件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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