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7日 来源:南丹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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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迅猛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如何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已成为当前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中一个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

  一、南丹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状

  2013年以来,南丹县按照自治区、河池市关于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加之农村缺乏专业的垃圾处理设施和队伍,垃圾处理日益困难。目前,全县有县级垃圾填埋场1座、镇级垃圾处理场6座、垃圾焚烧炉928座(大部分闲置不用)。该县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户集村收镇(乡)运镇(乡)处理、户集户运村(屯)处理三种模式,全县2327个屯中,采用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有388个,采用户集村收镇(乡)运镇(乡)处理的有301个,采用户集户运村(屯)处理的有1181个,采用其他方式(自行焚烧)处理的有263个。总的来看,能拉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占少数,大部分乡镇村屯的生活垃圾仍然以简易填埋(即收完垃圾后不进行分拣,直接运到临时垃圾处理场填埋而不做后续环保处理)或焚烧为主,处理方法单一、原始,防治污染质量不高,部分村屯的垃圾甚至直接乱丢、乱堆、乱烧,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南丹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是县城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面临困境。目前南丹县在车河镇建有日处理181吨的垃圾集中填埋场1座,每天处理县城区和周边乡镇产生的垃圾。该填埋场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其产生的恶臭、废水、苍蝇与鼠害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源头上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无法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日益增多的城乡垃圾大大缩减了原有垃圾填埋场的设计使用年限,再进行新的选址已然变得难上加难。二是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个别乡镇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选址没有充分调研论证,正式运营后,多次被当地群众干扰阻止,如罗富镇垃圾处理中心从建成后一直未使用过。部分乡镇垃圾处理中心日处理垃圾量较大,加之管护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如里湖乡垃圾处理中心设备已严重损坏,无法维修。同时乡镇垃圾处理中心的处理工艺水平不高,无法处理废旧玻璃瓶等固体垃圾,各村屯堆积的废旧玻璃制品需清运至县城进行集中处理,垃圾运输成本较高。三是小型焚烧炉使用率不高。部分焚烧炉新建成时使用不规范,加上日晒雨淋,无人管护,损坏严重。据统计,全县已建成的928座小型垃圾焚烧炉目前可正常使用的不到600座,而正在使用的远不及总数的四分之一。使用率较高的是罗富、吾隘两个乡镇,其余乡镇即使焚烧炉功能正常,绝大多数都是闲置不用。

  (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农村垃圾处理简单、随意,村民往往按照就近处理原则,将垃圾随意倒在沟边、河边、塘边、路边等,致使垃圾成堆,村屯理事会也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村民在面对数量大、成分复杂的生活垃圾时连采用焚烧、填埋、沤肥等看似比较简单易行的处理都办不到,农村“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一些边远村屯村规民约流于形式,保洁经费难以收取(全县11个乡镇2327个屯,目前只有167个屯正常收取保洁费)。村屯保洁员队伍不稳定(全县还有5个屯未配备保洁员),且保洁员多由村干、队干兼任,保洁工作开展不正常。同时,南丹县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边远山区特别是八圩、里湖等大石山区,道路状况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部分边远村屯生活垃圾尚未纳入三种模式处置。

  (三)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维修经费杯水车薪。农村垃圾的处理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农村可变现的公共资源有限,大部分乡镇村屯经济薄弱,自身无力承担清洁乡村活动的经费投入,无足够的资金保障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后期维护及村屯保洁员工资的发放。县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及村屯的垃圾处理经费投入十分有限,2018年仅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拨付到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得不到解决,农村垃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农村环境卫生容易出现反弹。

  (四)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比例低。农村垃圾的治理需要上下齐抓共管,更需要群众的积极配合。但部分村民的思想认识不足、卫生意识落后、生态意识不强,一些村民连“自扫门前雪”都难以做到,又如何解决“他人瓦上霜”呢很多村民仍大量使用塑料袋,垃圾未归类即乱丢,生活和建筑垃圾乱扔乱倒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部分群众生活垃圾未能按要求进行分类,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玻璃器皿等垃圾未经分类就投放到垃圾清运车中,加大垃圾处理场分拣工作量,铁皮、玻璃瓶等难以压缩的硬物也经常导致垃圾压缩车损坏,垃圾清运车的维护费用不断提高。垃圾焚烧炉处理过程中存在大量玻璃、陶瓷、砖瓦、砂石、金属等无法燃烧的物品,增加了人工分拣成本及处理效率。

  (五)县乡村办机构改革困难重重。全县乡村建设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县乡村办作为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均为抽调或聘用性质,队伍不稳定,人少事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推进。自治区乡村振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已于2018年8月份成立,但河池市乡村振兴(“美丽河池”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至今仍未成立,全市各县(区)乡村办机构改革均持观望态度,我县乡村振兴(“美丽南丹”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也只是处于酝酿筹备阶段,对于全县乡村建设(特别是“幸福乡村”)活动的纵深开展和各专项活动的任务分配及职能履行、综合协调、督导推进等工作影响巨大。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进行监管和执法,但目前各乡镇难以落实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条例》具体执法较困难。

  三、南丹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

  (一)紧盯问题导向,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管护。一是要加强镇村垃圾处理场的管护。镇村片区垃圾处理中心设施设备,正在运行的要做好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已经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的,如里湖乡垃圾处理场,由于维修费用过于昂贵,可整合有关资金,对设备进行更换,以保障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针对罗富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因坡旁村古良屯群众阻止运行的问题,要强化罗富镇政府的主体责任,想法设法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快消除当地群众疑虑,确保该中心正常运行。二是要提高小型焚烧炉的使用率。部分边远村屯原来建设的小型焚烧炉能使用的尽量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可适当进行维修,确保能就近就地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达到垃圾就近减量化处理不出村的目标。

  (二)坚持统筹兼顾,健全农村垃圾科学化处理体系。一是建立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科学高效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是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消得毁的根本保证。就目前南丹县农村实情分析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关键是要有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要按照“村收集、镇运输、镇县处理”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在边远村屯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或中转站,并配备收运车辆和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垃圾中转运输,使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快速的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努力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传统简单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不仅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源、空气形成严重的污染,而且已经处于无地可埋的境地,要大力推行垃圾填埋及焚烧处置模式,有效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将餐厨、粪污垃圾统筹纳入城乡垃圾一体化体系内统一处理。

  (三)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垃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督查考评。不断强化督查力量,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常规督查,将农村环卫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联合县创城办、文明办、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搭建“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自2019年4月15日起,将全县不文明行为和随意乱丢垃圾现象在南丹电视台、政府网、城区电子大屏幕及锡都南丹、奇美南丹、南丹TV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曝光,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人翁意识。抓好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强不定期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工作。二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按标准配备乡镇、村屯专业保洁员队伍,签订保洁合同,采取县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如公益林收入等)补贴+村民自筹的方式落实保洁经费,制定保洁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三是完善村屯保洁长效机制。将垃圾规范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保护村屯环境、收取适当保洁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领导分片包干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帮扶制度;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优评先活动等,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环卫保洁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保洁员业务培训。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全县的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村屯的保洁员严格按照专业规范要求,开展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工作,实现保洁工作正规化、常态化。

  (四)加大政府投入,强化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按照基本服务均等化要求,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后期维护经费,及时维修、添置乡镇村屯垃圾压缩车、收运车及垃圾桶等设备,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提高乡镇环境整治补助经费。将原来每人每年10元的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元,按季度将补助经费拨到乡镇村屯,以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及时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镇村居民、商家店面、企事业单位适当提高卫生保洁和处理费的收取。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探索PPP等市场化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和民间工商资本等投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五)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将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一是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大力宣贯《条例》,强化乡镇作为《条例》执法者的职能,探索有效措施和途径,广泛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检举揭发违反《条例》行为,加大惩戒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条例》贯彻落实的威慑力。通过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强化环境卫生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成为清洁乡村宣传员,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居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二是教育引导群众进行垃圾分类,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收运处理的新路子、新模式,指导群众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收运、处理,对可做肥料的还田作肥料,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实行以村、屯为单位收集,以村、镇为单位转运,以镇、县为单位集中填埋或作其他处理,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选定有合格资质的废品回收站对各乡镇酒瓶、金属制品、易拉罐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进行统一回收,移送至相关厂房进行回炉改造再利用;由县住建局牵头,探索建立县城和乡镇建筑垃圾(包括亡故人员物品)集中堆放处理点,聘请专业人员负责集中处理。

  (六)加快机构改革,切实推进乡村建设活动纵深开展。依据《关于成立自治区乡村振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桂委〔2018〕417号)和《关于报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机构设置情况的函》(河农村办便函〔2018〕21号)要求,结合本县乡村建设、县乡村办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具体实际,尽快筹备成立南丹县乡村振兴(“美丽南丹”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办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和县乡村办原班人马及充实工作人员的定员定编定岗的“三定”方案,县乡村振兴(“美丽南丹”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统筹协调督导能力和贯彻落实区、市、县乡村振兴与乡村建设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附件:1.南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2.南丹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情况一览表

  3.南丹县乡镇生活垃圾各类运输车辆统计一览表

  4.南丹县乡镇垃圾处理模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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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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