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5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翁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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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以来,玉林市扎实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工作,顺利完成了动员培训、入户调查评分、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录入建档立卡等工作,夯实了精准脱贫的基础。

  一、完善脱贫精准识别工作机制的做法和经验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开辟精准脱贫攻坚专栏,上门发放宣传资料,派出文艺队开展巡回演出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目前,市、县、镇、村四级召开宣传动员会20072场次,张贴宣传标语、出版宣传专栏5万条(版),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文艺演出442场次。

  二是力量配备到位,着力保障财力人力。在精准识别工作中,玉林市落实4213万元资金,有力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照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3至1:5的比例要求,全市选派624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组建了637个精准识别工作队共24222人,实现了每个贫困村都有第一书记,每个村都有一个工作队,每一户都有人识别。

  三是政策培训到位,着力提高工作队员的业务水平。对市、县、镇三级精准识别工作队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及贫困村“两委”成员全部进行培训,使所有精准识别工作队员都能够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方法精准识别贫困户;在建档立卡工作中,在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中结合现场试点模拟演练,各地做到“不培训到位,不上岗操作”。全市共组织培训61058人次,实现培训全员覆盖。

  四是识别程序执行到位,着力执行统一识别标准。玉林市637个精准识别工作队共2.4万名工作队员,严格按照精准识别指标体系及程序方法开展工作,切实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做到信息数据采集看准、算准、问准、填准、核准“五准”。

  五是审核查漏修正到位,着力做到不错漏一户。在公示期间,对群众的举报和疑异,各县(市、区)精准识别工作队深入认真核查,核实漏户、漏人、错分等现象,严格做到符合政策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对象一户不进。

  二、完善脱贫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情况错综复杂增加了精准识别难度。一是有少部分基层干部由于认识不到位,素质不高,有利可图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二是一些农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民主,对贫困人口认识有偏差。三是精准识别要求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差别到人,而识别过程缺乏刚性标准,难以做到让群众心服口服。

  (二)农民素质偏低增加了精准识别难度。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觉悟有偏差,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等因素,面对利益之争时,互不相让,隐瞒现象严重,个别群众放言“国家的钱不拿不争是傻子”,因此出现了村、屯有争议的现象,给精准识别增加了难度。

  (三)农民收入估算难增加了精准识别难度。随着多元经济相互交织混合发展,给准确调查核实农户收入增加了难度。加之,近年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群众的一些隐性收入较难掌握。特别是条件相当的农户之间,由于没有财产公开,加上有其他因素的影响,使投票评选贫困户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公平。

  三、完善脱贫精准识别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政策是界限。为了便于民主评议和基层干部掌握尺度,建议上级制定比较刚性的政策界限。一是以上年收入多少元为识别标准。二是有多少显性财产的农户为脱贫户。三是识别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具体识别过程要坚持以下几个优先条件:即人均收入低、家庭财产少的贫困户优先;群众贫困户比党员贫困户优先;年老体弱的贫困户比年轻力壮的贫困户优先;独生子女贫困户比超生贫困户优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优先;村内现仍居住在危房,无条件改善现状且生活困难的贫困户优先。

  (二)申报是基础。农民种地收入好算账,打工收入很直观,财产性收入比较固定,经营性收入相对隐蔽。所以,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其放下包袱,主动申请登记,从而汇总出每一户比较符合实际的收入基数,作为村民相互对比和是否确定帮扶的依据。

  (三)公示是关键。在代表们充分酝酿评议识别的基础上,以村委名义进行张榜公布识别出的贫困户,征求群众意见。在一定时间内征求的意见提交代表再次酝酿评议,并进行二次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经过二次征求意见后,党支部、村委会同代表共同研究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另外,可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将农户划分成小组,由小组提出贫困人口对象,经群众代表评议,精准识别。通过自愿申报、群众评议、调查对比、公告公示、建档立卡等措施,就完成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任务。

  (四)评议是手段。以村为单位,按照每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结合本村贫困人口指标数,从低到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选择确定贫困户。操作过程中可以将农户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低保特困户,智障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的,大病大灾造成生活困难而无力翻身的。诸如此类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门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进行复核,并负责建档立卡,列为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把他们从扶贫对象中剔除出去。第二类是除特困户外上年收入在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以下,且有脱贫致富意愿和能力,政府扶持一把就能很快脱贫的农民,他们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针对各自的脱贫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致富项目,最好一个村选择一个产业,形成对比优势。第三类是上年收入超过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的农户。政府要帮助这类农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

  (五)分步是保障。一是在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每个贫困村、屯、户都明确包扶责任领导和帮扶责任人,签订限时定点消除贫困区域或个体贫困户的责任状,逐村逐户逐个劳动力制订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并进行网络、动态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二是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脱贫形成两头轻、中间重的橄榄形状,即2016年贫困村脱贫106个、脱贫人口11万人,2017年贫困村脱贫136个、脱贫人口12万人,2018年贫困村脱贫119个、脱贫人口12万人,2019年贫困村脱贫81个、脱贫人口7.6万人,2020年巩固提高。

  (六)差别是核心。具体来说,就是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出来后,将扶持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年人均纯收入中等偏下的农户;二类是上年收入中等偏上的农户。具体精准帮扶过程中,要按照定对象、定目标、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的“五定”要求,把资金、政策和具体措施等精准“滴灌”到贫困对象身上。对中等偏下的贫困户,采取点对点式的帮扶,或者叫差别到人,给他们“吃偏饭”,在帮扶方面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而对中等偏上的贫困户,在结合大多数群众意愿,确定帮扶项目或选准帮扶产业后,可以采取推进式帮扶。即通过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或旅游服务业,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作者单位:玉林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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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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