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6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权 晟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强调“农业必须强、农民必须富、农村必须美”,同时指出,要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南丹县在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中,不仅注重生态美,还通过各种保护和开发措施“美文化”,借此带动特色旅游产业风生水起,让农民脱贫致富。这一系列可喜的变化,真正契合了中央对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契合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契合了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从南丹的经验中,我们应该看到,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生态乡村,已经不仅仅是对旅游业的补充和升华,更重要的是提升农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农民收入。

  我们还应该认真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乡村应该如何规划、如何建设、如何发展,使城市人眼中的农村变为可休闲、可娱乐、可体验、可回忆的美丽乡村,使身处青山绿水、耳闻鸡鸣狗吠、遥望袅袅炊烟,不再只是人们记忆中的乡愁。

  我们欣慰地看到,南丹在乡村旅游的规划设计中,高度重视建设形象和文化形态的契合,没有追求公园化和城镇化的特色,而且尊重当地民族文化保留了青砖绿瓦,让乡村更加接地气、有故事,这不仅保留了泥土的芬芳,也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一大“法宝”。

  乡村相对于城市,最大的优势就是其原生态,原生态发自内心的欢声笑语、原生态地道民居的青砖绿瓦、原生态健康绿色的稻米青蔬……这些才是还原本真的生态乡村、美丽乡村。正所谓青山养仁、绿水养智、风景养眼、文化养神、气候养颜、学习养心、美食养生、生活养情、运动养福。

  实践证明,乡村旅游大有潜力,大有作为,只要注意保护和利用好特色资源,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资、项目带动盘活一个个乡村,农民就会获得不菲的效益。这,不正是人们最想看到的,也最期待的吗!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spring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