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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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阳朔县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探索的若干启示

阳朔县以新农村建设为阵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实践,至少给我们有三点启示:

启示一:县、乡、村党组织的决策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科学发展观,选准建设新农村与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子。阳朔县委在深入调研吃透“县情”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抓住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作出了加快特色产业发展的决策,尔后又制定了“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纽带”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为特征的“三位一体”农村社会管理模式,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安居乐业作为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循环上升的系统整体来抓,做到“换届不换发展路子,换人不换工作任务”,始终把发展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党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融入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之中,从而产生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的链式反应和场式反应,使“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启示二:进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树立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科学理念,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民生是社会和谐之本,服务是社会管理之基。2002年以来,阳朔县委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只有社会和谐才能促进安居乐业,只有安居乐业才能更好促进经济发展”的逻辑,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坚持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制”,强势推动农民增收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把农村工作搞上去才是真本事,把好事做实才是真功夫,把承诺兑现才是真党员”的“三真”要求,强化服务“三农”,从而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协调和整合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注最现实的道路建设、生产发展、社会稳定等民生问题,从而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启示三:进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顺应和代表农民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和受益者。10年来,阳朔县委和各级党组织坚持不图表面,讲求实效,始终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抓“三农”工作的过程中,既顺应和代表农民群众的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和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注重与生产发展、治安管理、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文明平安村镇、文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了“民创”、“民建”、“民治”、“民享”的目的。

结 语:正是由于阳朔广大干部群众敢于创新实践,不仅实现了“旅游富民”,而且还生动地诠释了“农业也富民”的真谛。如今,阳朔农民“家家有产业、人人有事干、个个有追求”,他们用勤劳与智慧打破了“农业只能饱民却难富民”的“千年悖论”。

调研组长:蒋炳穗 郭维奇

副组长:王清荣 刘祖军

成 员:唐庆林 吴学东

宁顺彪 秦胜忠

执 笔:王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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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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