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翁乾麟 蒋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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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纵观我区农村,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农村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弱化的农民主体地位阻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要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一、大力推进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制度是否合理,对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极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制度必须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性:一是土地的产权必须明晰;二是土地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流转。这两者又互为条件,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就没有办法流转;土地不能流转,土地资源就不能实现最优配置,二者缺一不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了困扰中国人民多年的温饱问题,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平稳有序的整合了城乡资源和调整了社会结构,其对中国社会的积极影响已远远超出农村范围,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存在诸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极为迫切和重要。一方面,要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确立农民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通过物权法的形式,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变更、消灭的方式、要件和程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内容、行使方式,公示方法、登记制度等进行详细的规定,以物权法来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这样可以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固定化、长期化、财产化、市场化,稳定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稳定农业生产;另一方面,要以法律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出明确规定。使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市场配置,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这同时也有利于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平稳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

  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以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为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有效的经济组织可以是个体农户,也可以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但它不能是那种产权不清、分配上吃大锅饭的旧的集体经济组织。这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继农村普遍实行以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一些地方成立了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这种组织里,农民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是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速度很快,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我区是个农业省区,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全国而言发展比较慢,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府支持力度小,政府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特别是财政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本身的运作不规范。如目前广西3万多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在有关部门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只有10%左右。有的没有章程,有的没有活动场所,有的没有基本的服务设施,因此,对广大农民没有吸引力;三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比较多的行政干预,妨碍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是加快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区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对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造。改造的方法,就是实行彻底的政经分开,把现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转移给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原有的行政组织的职能。大力发展各种中介组织。这样,既能解决目前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困难,又可壮大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这对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三、加快推进户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制度保障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大得多。这既是我国农村经济落后的一个表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之所以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以我区而言,迄今为止,我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60%以上。因此,加快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的问题,必须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解决农村人口的流动,当前最重要的是必须加大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这是因为,目前阻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其它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从制度和政策的层面讲,除了对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改革不到位以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改革户籍等制度,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手段。户籍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形成一个有利于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新型户籍制度。逐步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积极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就业。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统一城市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改善农民工的各种福利待遇。只有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才能顺利地进行下去。

  (作者分别系广西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副研究员)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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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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