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农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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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武鸣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把整合农村文化资源作为文化建设的切入点,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工作。

  创新文化体制。体制创新是整合农村文化资源的制度保证,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文化管理机制。武鸣县对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着力深化其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对县新华书店、电影公司等经营性文化单位则扎实推进转企改制工作,使其逐步走向市场,重塑市场主体。

  促进文艺创作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既是反映和展示群众文化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和促进群众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武鸣县始终坚持“挖掘、整理、研究、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实施精品战略为重点,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面向农民,面向市场,创作出更多体现壮民族风情特色、渗透民族精神的优秀作品,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加强文化艺术交流。武鸣县风情浓郁的民族舞蹈、清脆甜美的原生态山歌,历来为区内外广大群众所推崇、所喜爱。县委、县政府依托这些最具有特色性和代表性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极拓展全面的、实质性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并以此为桥梁,扩大对外文化交往,树立城市新形象,努力实现县域文化发展水平的提升。

  打造文化品牌。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地域,其影响力与辐射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成熟文化品牌的形成。为促进文化与经济相互融合,武鸣县以开发特色文化资源为主线,强化区域文化品牌的塑造,打响了具有浓郁壮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形成区域文化品牌与农村文化共赢的局面。如武鸣“三月三”歌圩,推出诸多特色文艺活动,并以此搭建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新平台,成了一个颇有影响的品牌。

  发展文化旅游。厚重的民族文化和浓郁的人文风情是现代旅游业发展极具竞争力的资源优势。武鸣县以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不断开发出“武鸣龙眼农家乐自驾车旅游”等有价值、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项目,构建起旅游开发的新格局。经过几年的发展,武鸣县的大明山、伊岭岩、灵水等旅游线路渐已凸显品牌效应,并拉动了县城及周边乡镇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了旅游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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