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胡德才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两会”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我区扶贫开发的任务、工作重点作了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进一步把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做好。

  近几年来,我区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50万人下降到2006年底的76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由650万人下降到283万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六年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但是,由于我区贫困面宽,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稳定收入的基础还没有全面夯实,扶贫开发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扎实推进我区扶贫开发,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一、采取整村推进方式,分批实施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进入扶贫开发新阶段以后,广西确定了4060个贫困村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这些村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人口综合素质差,贫困人口多且贫困程度深。要继续采取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分批突破的整村推进的方式,扎实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的实施。围绕整村推进的验收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村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要保证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安排到县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贫资金,要有90%以上用到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到县的优势产业扶持资金要全面用于扶持整村推进贫困村的贫困农户。各项帮扶资金也要向贫困村倾斜。继续落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责任制。通过整村推进方式,使贫困村的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明显的改变。

  二、从解决贫困群众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突出工作重点。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要坚持把贫困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抓住重点,突破重点,带动全面推进。一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行路难、人畜饮水难。二是抓好优势产业开发,着力为贫困群众夯实增收的基础。围绕扶贫龙头企业和区域优势产业规划,将具体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并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扶持贫困农户的种养项目,利用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带动贫困村种养项目的扶贫龙头企业。三是抓好贫困农民素质培训,着力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围绕优势产业对贫困农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村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加大贫困农户青壮年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四是抓好特困区域贫困人口转移脱贫。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开发、异地就业等途径,加快对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特困人口的转移步伐,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出路问题。

  三、采取大会战方式,对特困连片区域进行综合治理。特困连片区域是指贫困村比例大,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深,自然条件恶劣,县、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都比较落后的区域。对这类区域要采取大会战的方式,即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整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投资环境。当前,我区正在开展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大会战项目的完成,必将有力地促进都安、大化、天等、隆安和马山五个连片特困大石山区县的扶贫开发。我们一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大会战各项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任务。

  四、关注特困人口,确保弱势群体真正得到扶持。特困农户是贫困村中的弱势群体,采取有别于一般性扶持的特殊措施,加大对特困农户的扶持力度,是确保扶贫开发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一环。据调查,现有的特困农户一般仅占贫困村贫困农户的3-5%,应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档立卡,确定帮扶对象。根据特困户的困难程度,适当提高种养项目、沼气池、水柜等到户项目的补助标准。通过干部、党员、致富能手与特困户结对子帮扶带动,帮助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

  五、强化群众参与,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同时也是扶贫开发的主力军。因此,应强化群众参与,确保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能体现群众的意愿,扶贫开发规划的实施能体现群众的力量,扶贫项目的验收能体现群众的评价。一是对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完善,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讨论,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的意愿。二是贫困户的确定,特别是特困户的确定,要由群众提名、讨论和确定。三是扶贫项目的实施,必须让群众自己动手,亲自参加。对公益性的扶贫项目,要成立由群众推荐认可的项目实施理事会,带领和组织群众实施项目,代表群众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四是对到户扶贫项目的验收,要有农户签字,对公益性扶贫项目的验收,要有群众代表参与和签字。

  (作者系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