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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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一建设,对于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着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突出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主体作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公益性群众文化的投入;深入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鼓励社会积极参与。要积极鼓励、吸引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合力,分工合作,协调发展。鼓励个人、企业、学校、部队、社区和其他民间文化社团,围绕挖掘传统文化、倡导时尚文化、丰富社区文化、弘扬企业文化、推进廉政文化,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共同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应面向市场,不断引进市场运作机制,在投融资机制方面,在群众文化活动方式、管理体制和群众文化绩效评估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制度,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阵地建设面向基层。应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固定阵地与流动阵地相结合的网络体系,加强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创新农村文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文化单位的活力明显增强,文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文化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城市的问题逐步解决,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农村文化建设面貌得到改善。当前,要以建设综合性、多功能乡镇文化站为龙头,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巩固和壮大农村基本文化阵地;要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村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迷信,移风易俗。

  形式手段多种多样。要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作品,以满足农村文化生活的需要;采取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传播先进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搞好村容村貌治理,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结合民族特点、地方特色,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建立各种教育基地,打造乡村特色的文化品牌等等。积极探索适合农村需要的文化服务方式和途径,使工作更易于农民接受,更能取得成效。

  (作者单位: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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