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韦继川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访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刘小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法的颁布和实施,适应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规范和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最近,自治区供销社专门制定了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在各地供销社组织开展调研并上报有关材料的同时,自治区联社有关部门领导分别带领调查组深入全区14个地级市供销社开展了实地调查研究。为此,本报记者对自治区供销社主任刘小凤就有关情况进行了专访。

  刘小凤谈到,近年来,我区供销社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稳定大局为基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助农增收为己任,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供销社为依托,以当地优势产业为支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农服务、助农增收成效显著,同时,供销社自身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截止2007年3月底,全区供销社系统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27个,其中种植类191个,养殖类56个,加工类11个,服务类22个,其他类47个;现有入社农户总数6.9万户,带动农户总数27.4万户,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股金总额1766.9万元,2006年完成经营总额44044万元,实现利润1596.3万元,助农增收43809万元。已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50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25家,在农业部门注册登记2家。有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商标产品。2006年向社员按交易量实行返利的专业合作社有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围覆盖了水果、蔬菜、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家禽家畜和流通购销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刘小凤在谈到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认为,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专业合作社资金匮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二是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素质偏低,发展壮大受到限制。三是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打造名牌产品难。四是专业合作社对供销社的依赖性强,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力不足。调查统计,我区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仅有50个,占全区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5%。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没有固定资产,没有能力开展农产品加工,不能完全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场所使用上依托基层供销社,全区供销社系统有三分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基层社设在一起,同用一个办公场所,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非常薄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农产品上完全依托社办企业和基层社。

  最后,刘小凤就我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谈了自己的思路。

  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坚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积极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首先抓培训。到6月底止,全区供销社系统已完成了2200人的培训计划。其中区供销社直接举办的基层供销社主任以上的干部培训班5期,共525人,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师资(骨干)培训班1期110人,由区供销社资助,各市、县供销社分头举办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经纪人培训等16期共1565人。第二,把供销社在市场信息、物资供应、销售网络、经营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和农民发展生产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在桑蚕茧、淮山、葡萄、罗汉果、八角、茶叶、毛竹、植物油、水产品、农资、再生资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上,大力组织农民兴办或由职工、农民经纪人、产销大户和其他人员共同发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与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结共同体,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第三,积极开展全国总社部署的“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广泛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更好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07年计划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总数达到450个,力争2-3年内基本实现一个基层社平均领办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全区总数突破1000个,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优势产业,打造产地品牌。通过专业合作社直接带动农户达到或超过100万户以上,帮助农民实现收入争取突破30亿元以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刘小凤建议,一是明确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具体事宜,尽快出台《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力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三是理顺指导、服务、协调体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扶持。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