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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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特别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体系建设

  建议尽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对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开办、规模、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软硬件设施、交易者限制条件、交易规则、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市场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二、成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管理机构

  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管理机构应该被定位为开发市场、管理市场、维护市场良性运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产权管理。可以由各地的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来统一管理。由政府掌控产权,有利于制定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升级和治理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利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维护和长效管理,提高蔬菜质量和食品安全,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三、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

  一是针对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陈旧的现状,逐步进行改造,使市场满足现代农产品流通的要求;二是重视消防设施建设;三是认真整顿脏乱差现象,规范摊位秩序。

  四、加快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在软件设施方面,加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建立电子信息系统、质量追踪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尤其是建立信息化的交易系统,实现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各市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形成高度集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发展网上农产品在线拍卖、订货和其他交易服务。深入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加快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

  五、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

  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使之更能吸引农产品供与销各方,提高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做法上,首先,要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其次,支持和保护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分散经营的小农在市场交易中没有平等的交易地位,只能被动地承受各种风险,只有组织起来,发展各个经济领域,诸如生产、流通、消费、农产品加工、金融等领域的合作,提高交易地位和议价权力,才能立足。再次,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使之成为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和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重要推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来宾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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