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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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这片热土,看到的是连绵不绝、绿海似的甘蔗林,以及村民们满面春风的笑脸;听到的,是一个个重建家园的感人事迹;感受到的,则是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新农村的企盼和喷涌迸发的创业激情。而这企盼与激情,正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动力。
  农村的主体是农民,新农村也是农民自己的家园。他们的需求和愿望,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新农村需要政府的引导、推动和投入,但是不能包办和代替,因为成效如何,要以农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标准。

  无论是试点村的规划、建设,还是灾民新村的重建,都是农民群众用双手一砖一瓦垒建而成。来宾的经验告诉人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应该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要求。要真正以农民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在每一项进程都注重征求意见,让农民群众决定干不干、怎么干,发挥他们的热情和才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农民创业的活力涌动。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只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不懈努力下,就一定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美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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