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唐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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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郑重提出,强调要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我们要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在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时候,回顾以往,总结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借鉴。

  近年来,资源县面对加强生态建设和加快山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思路,坚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县域经济发展之路。

  生态经济是遵循生态学规律,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生态环境不仅是经济活动的载体,而且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资源县地处湘桂边境,生态环境保护原本比较好,至今未受太大破坏。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是必要的选择。外地经验和资源县的情况告诉我们,不能走大上能源消耗型工业项目,依托工业经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之路,唯有扬长避短,发展生态经济,走“生态农业——带动生态工业——促进生态旅游——繁荣生态商贸、服务第三产业”的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县域经济发展之路,这才是正确选择。

  为解决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近年来,资源县着重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进行理性思考,实现转变观念

  资源县最大的自然禀赋是山、是水、是绿色,靠山吃山。过去,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木材采伐和萤石、石英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采掘,表现出“高资源投入、高污染排放、低经济收益”的“两高一低”的特征,是比较典型的粗放式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有一段时间,虽然GDP增长比较快,但资源消耗的年均增长远高于全国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说,当时资源县的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代价换取的。近几年来,资源县从实际出发,思考发展方略,发现过去的办法并不高明,转而尝试探索走发展生态经济的路子,明确提出了“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干部群众也意识到保护好生态环境的意义,全县上下形成了爱生态、保生态、发展生态的共识。

  二、做优、做强、做大生态产业

  发展生态产业,不同地域产业设置是不同的,应从实际出发有所区别。资源县山高水冷,这是其气候特点,还有当地的一些特殊物种,都是可资利用的。近年来,资源县充分依托高山气候,重点发展无公害西红柿、辣椒、竹笋、蕨菜、薇菜等反季节蔬菜和以脐橙、红提为主的水果,扩大红豆杉、茶叶、“三木药材”等特色种植面积。依托丰富的冷水资源,大力发展虹鳟鱼、草鱼和鲤鱼养殖。充分利用丰富的高山牧草资源,重点发展梅花鹿、肉牛、高山羊等特色养殖。以“西红柿、红提、红豆杉、虹鳟鱼”的“四红经济”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日渐显著。二是做强生态工业。资源是山区县,发展工业的难度相对较大。但我们避免“饥不择食”的做法,对新发展的工业项目,采取“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耗能高的不上,污染重的不上,效益低的不上。2005年,全县生态型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63亿元,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增长到21.4%。三是做大生态旅游业。资源县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经营”的思路,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品牌,使生态旅游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2005年,资源县旅游接待人数达37.2万人,全县生态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1亿元。

  回顾既往,我们以为有以下经验可循:

  一、发展生态经济,必须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哪个领导干部都想在任期内做出成绩。但政绩必须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绝不能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甚至为了个人的升迁去搞政绩工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好的,但为官一任,替地方打下经济发展基础更为重要。因此,我们提出了“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口号。同时,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把绿色GDP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衡量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的指标。从而使一些干部克服了为追求GDP的增长,盲目地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背离科学发展的现象。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三位一体的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发展生态经济,必须采取相应办法

  资源县在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时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经营”的思路,克服了一些地方在发展生态旅游时,没有经过必要论证和整体规划,盲目进行粗放式的开发,造成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损害。在新农村建设上,组织实施小康生态家园建设工程,加快以沼气池为主的能源建设,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实施“村村通公路”、易地安置扶贫帮困工程时,注意引导偏远村屯的农户,支持他们搬迁到小集镇安居,而不是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修村屯公路,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重视发展“劳务经济”,减轻已有人口生存对自然的索取。为此县里每年要组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目前,资源县外出务工人员约3.5万人,人均收入达到1.2万元,大大减轻了人口对自然环境的压力。

  三、发展生态经济,有必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资源县地近五岭最高峰,这里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对本县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也对地处资江、湘江、浔江下游的湖南、广西、广东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而这里的生态保护需要当地作出某些牺牲,增加许多投入。由于利益是各方共享的,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让下游受益地区按某种比例关系提取经费给予补偿。通过建立补偿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的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要按照“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或者谁损害谁付费”的原则,协调被保护地区(山区县市)与受益地区(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共同发展的关系。通过建立完善、统一的下游受益地区的补偿机制,有效地加强对上游被保护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保障生态环境的永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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