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08日 来源:遂川县文广局 作者:龚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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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规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地必须量力而行,乡村两级不准举债搞建设,不准增加农民负担搞建设。笔者不禁为之叫好。

  事实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和证明了的真理。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新农村也是如此。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如果举债而为,超出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损害了他们的眼前利益,也就从根本上损害了他们的长远利益,那就把好事办成了坏事,那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

  我们党向来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搞奢侈浪费,不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要求搞革命、搞建设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从自己的能力出发。毛泽东同志也多次强调,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要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从现有条件出发,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贪大求全,不能随意攀比,不能盲目跟风。如果大肆借钱建房修路,如果违背群众意愿搞建设,如果增加群众负担搞建设,势必影响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高昂热情。

  目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一片热气腾腾,景象万千。但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举债建设的现象,有的盲目攀比和跟风,有的以不同名目又想把手伸向还不算富裕的农民。这是很不好的苗头。要坚决杜绝这种不顾群众承受能力,一味追求所谓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做法。举个小小的例子,一般村小学都有篮球场,那么近在咫尺的新村建设是否还要花一大笔钱再建个篮球场呢?这个村建了篮球场,相邻很近的隔壁村是否又有必要再建一个呢?避免重复建设,好钢用在刀刃上,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作用,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都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值得考虑的问题。群众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需要的是精神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和提高。

  总之,我们要牢固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量力而行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真正好评和欢迎,这也才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体现。

                                                    责任编辑:霍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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