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30日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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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应做到“三支持、两促进、一强化”,即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支持对农民的培训和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农业财政而言,主要应该围绕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这个主要内容开展工作。要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的含量;要支持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广大农民做到增产又增收,财政部门要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的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投资“三农”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支持对农民的培训和劳动力转移等。
  公共财政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真金白银,但是公共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是“包打天下”,而是要真正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支持农业,一是要将国家生产的重点转向农村,支持以农田水利、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条件,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
  新农村建设要首先培育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准确定位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新农村建设应统筹考虑,财政在支持方式上、资金投向上要统一筹划。新农村建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但也要注意一些问题,不要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农庄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地方,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可以高一些,步子可以快一些,在一些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步子要适当放慢些。
  新农村要针对实际,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要以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为重要内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根据农民的具体要求,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事干起,让农民在短期内就得到实惠。在这个基础上,力争新农村建设每年都取得成效,积小成效为大成效,明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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