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28日 来源:时事报告  作者: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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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问题涉及几亿农村人口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涉及几亿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市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农民进城就业和农民变市民将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全过程,贯穿于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整个阶段。农民工问题具有普遍性、全局性、长期性。

  最近制定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路,制定了解决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对农民工的尊重与爱护。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最大的社会群体。他们进入城市就业,但却与农村有着亲属、土地和社会人际关系的联系;他们生活在城市,但却处于城市社会中的边缘状态。农民工的这种特殊身份和地位,使得他们对城乡社会稳定有着特殊的影响。农民工是一个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当前,农民工引发的社会冲突和社会不公突出表现在劳资关系不和谐、农民工与市民权利不平等、农民工缺乏表达利益要求的正规渠道、工会组织没有发挥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应有作用、农民工容易被当作不安定因素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可以说,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处理得好,国家的稳定就有了支撑。农民工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城市居民正常交往、融洽相处,整个社会的和谐才有了基础。

  保障农民工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更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绝不能以牺牲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城市不仅是城市人的城市,而且是共同创造它、发展它的所有人的城市;城市政府也不仅是户籍人口的政府,而应当是生活在城市里共同推动城市发展的所有人的政府。城市政府应当转变观念,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以对农民工深厚的感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兼顾农民工各方面的利益,不仅要使农民工得到眼前的实惠,而且要有利于长远发展;不仅要使农民工获得经济利益,而且要保障他们的政治和文化权益。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适时到位的服务,帮助进城务工农民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

  世界各国现代化过程中最基本的人口变动特征就是农民进城变为工人和市民。因此,我国由于城乡分割制度出现的农民工现象,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存在,但它只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人口转移的过渡形态或中间形态,不应该继续维持、甚至固化。而应审时度势,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逐步实现人口自由迁徙。这就要求积极推进城乡配套改革,推进体制创新,逐步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体制。消除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也就给农民工摘掉了农民的帽子,这就为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准备了体制性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隔阂,缩短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使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平稳顺利推进。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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