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农村基层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
群众的权益诉求和依法保护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农村涉土问题上。广东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人均耕地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年来,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推进,用地日益增多,因征地纠纷、征地款补偿、拖欠征地款和征地款使用管理、私卖土地、土地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农村涉土问题,逐渐成为当前农村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有的农民利益受到侵害,合理权益诉求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因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问题错综复杂,且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一些群众的合法要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加上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愿望和行为就更为强烈,这些矛盾若调处得不好,就有进一步激化的危险。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今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经济落后、乡镇财政困难有关。特别是关系到农村长远发展,关系到农民群众最起码的生产、生活、医疗、教育条件的行路难、入学难、就医难、饮水难、就业难等问题,目前在全省各地特别是粤北山区、粤西和粤东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缓慢,另一方面是群众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的物质文化利益要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利益矛盾关系愈趋复杂,协调解决的难度加大。
社会管理滞后与建设和谐农村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许多新问题。一方面,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但相应的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却跟不上,从而造成在个别地方党群、干群关系较为紧张;另一方面,有些群众因法制意识不强,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合理要求反而以不合法的途径解决,有时与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交织在一起,使得矛盾更加复杂、更难处理。
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提高基层党组织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关键在各级农村基层党组织。从汕头的实际情况看,凡是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社会矛盾调处得好的地方,其共同点就是该地方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党的先进性体现得鲜明和具体。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从而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矛盾调处机制。要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农村群众的利益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从苗头抓起,把教育疏导工作做在事前,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规定和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调处质量为前提,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物质基础。要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现代效益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逐步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支持政策,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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