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1日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陈金德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今年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年,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在肩。在长期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泉州市农村信用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效金融服务。

  泉州市农村信用社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以及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期,充分拓展了作为空间。一是直面“生产发展”要求,要进行金融服务方式和内容的创新,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市场需求变化,对金融服务品种、质量、方式进行相应的充实与完善,从单一的存贷服务向多元化综合服务方向转化,提供持久有效的金融支持。二是直面“生活宽裕”的要求,要重视农村消费市场的潜在价值,通过提供消费信贷服务,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着手准备针对农户的投资理财新业务,为农户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投资服务,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效的良性循环。三是直面“乡风文明”的要求,要积极打造“农村信用工程”,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镇、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对文明信用户予以信贷支持,对失信农户予以信贷制裁,净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四是直面“村容整洁”的要求,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支持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五是直面“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再就业贷款等信贷扶持力度,为培养新农民提供信贷支持,为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泉州市农村信用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有利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项目的资金支持,支持新农村建设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积极组织资金,提供强大资金后盾。充分发挥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有效扩展存款市场份额,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二是做好小额农贷品牌文章,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积极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等小额农贷的推广、营销工作,进一步延伸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使传统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等城乡个体经营户的资金需求都能得到较好满足,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需发放、动态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依托小额农贷品牌,不断探索新的业务品种和管理模式,大力扶持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三是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立足于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中高端客户信贷需求,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支持“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四是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符合“产业支撑、绿色环保、规划科学、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于一身的休闲农业的发展,缩减城乡发展差距。五是创新支农服务手段,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农民,送知识、送技术、送信息、送贷款,使农民群众真正体验到“零距离”金融服务。积极构建与政府、农户之间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增强农户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发展阶段,也是我市农村信用社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实现服务“三农”和自身发展双赢的关键时期。机遇千载难逢,农村信用社将全面改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木偶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