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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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4日胜利闭幕,批准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序幕正式拉开。在全国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是艰巨的长期的历史性任务。

    现阶段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困难,归根到底,一方面,是由于人多地少,农业不容易形成规模经营,虽然土地产出率不断提高,但农民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非常困难,而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需要经历比较长的过程;另一方面,是由于非农产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而且效益不高,能提供的积累不多,国家又百业待兴,支持农业的力量终究有限。即使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展顺利,农村人口2010年仍有6亿以上,2020年仍有5亿左右,始终不能放松对农民和农村经济问题的高度重视。

    鉴于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以及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纲要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性任务。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2003—2005年,国家陆续在全国范围内永久性地免除了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府投入增加也比较快,虽然还是低水平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政策,例如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使农民在土地转让收益中得到更大份额。据国土资源部课题组估计,地方政府在农地转用中获得60%以上的收益。据江苏省调查,全省农地转用增值分配,政府得60%—7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25%—30%,农民只得5%—10%。对农民土地的低价征用是近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低成本快速推进的奥秘之一。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中的收益会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不但会促使增长方式转变,也会缓和因为农民失去土地而就业又没有着落所产生的社会矛盾。

    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就是说,不仅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且要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逐步使落后的农村得到根本性的改造。当前要注重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文化建设,教育以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步伐。农村改革要注重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组织化程度。政府要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逐步转向农村。政府的财政投入要发挥先导作用,但对农村建设不可能大包大揽,还是要靠广大农民的努力。全国农村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发展好一些,有的地方还很落后,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符合农民意愿的条件下稳步推进,不能超越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制定过高的目标,不能一哄而起,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伴随现代化全过程的长期任务,要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才能完成,不可能一蹴而就。(王梦奎  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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