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02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何明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我区如火如荼地进行。分管县乡公路的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田金贵认为,在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公路的建设过程中,由政府挂帅,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农村公路建设的合力,这是对的。但是,政府部门不能包办一切,而应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农村公路建设才能事半功倍。

  田金贵说,农民群众既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又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力军。修农民群众想要的路,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将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群众建设自身美好家园紧密联系起来。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通过“一事一议”,妥善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等问题;既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又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只有让农民群众参与其中,他们才会有一种“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主人翁意识。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交通的畅通,路通才能财通,这是一条铁的规律。我们修路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发展农村经济才是最终目标。

  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已决定把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33个乡镇、438个建制村、2457个50户以上自然屯作为整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要求100%乡镇通油(水泥)路、100%的建制村通四级以上油(水泥)路、通50户以上的自然屯道路硬化。同时,在全广西其他13个地级市中各启动一个具备条件的乡镇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试点工作。从目前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很多地方的交通部门都能积极参与到公路的设计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但也有的地方没有因地制宜,比如一些平原地区,沙石都没有,却一定要求是水泥路,导致“一刀切”的现象,给公路建设增加了成本。

  田金贵认为,从实际需求看,农村公路要按照“因地制宜、先通后畅、分步实施、逐步提高”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避免脱离实际的高标准、高指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地质条件,实行区别对待。其中,工程质量是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虽然不高,但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在通村和通屯农村公路建设中,大量的农民工和当地群众直接投身建设。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让广大农民群众迅速掌握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要求,将部颁施工技术规范中难懂的专业名词、术语以及施工工艺,用农民群众易于理解和操作的形式表达出来。另外,在遇到工程进度与质量相冲突时,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千方百计保证工程质量,让农民兄弟走上放心路、致富路。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