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23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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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金融支农的前景如何?记者专访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新闻发言人赖小民——

  人民日报记者 田俊荣

    “十五”时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交出了三份颇可圈点的答卷:
    “钱多了”———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逐步增加。据测算,到2005年底,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4万亿元,比“十五”初期增加1.6万亿元,年均增长11.7%。
    “面广了”———对农村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十五”初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刚刚起步,如今,已有7000多万农户获得了这两种贷款,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
    “贴近了”———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逐步扭转了片面追求支持企业大户的倾向,已更多地服务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
    “中国银监会党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问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金融还存在‘供血不足’等问题”,中国银监会首席新闻发言人赖小民说,“‘十一五’时期,银行业将进一步提高支农服务水平,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血脉’和畅。同时,在建设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积极寻觅商机,不断发展壮大。”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保证农村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并使其享受到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
    赵兴喜是云南一个贫困县的农民。在他的记忆中,乡里先前是有工商银行网点的,现在撤了,只剩下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信用社三家。农行贷款门槛比较高,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要贷款只能找信用社。于是,龙头企业发展生产找它,政府修桥修路找它,贫困户吃饭穿衣找它,自己养猪种地也找它。僧多粥少,信用社因资金紧张而显得捉襟见肘。因此,赵兴喜要贷3000元,常常只能得到2000元;要贷1年,常常只能满足半年。
    而在未来的五年中,赵兴喜很可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农行开始加大对普通农民的贷款投入;邮政储蓄变成了银行,可以放贷了;信用社发放贷款也不“抠门”了……
    这样的未来不是梦。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这意味着,必须加快构建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农村的各种市场主体都有相应的金融机构来‘对号入座’式地为其提供金融服务。”赖小民解释说。
    赖小民从六个方面勾勒了“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美好前景。
    ———“资金抽水机”现象将得到缓解。“赵兴喜所在乡的状况并非特例,银行存多贷少、邮储只存不贷等,这些都是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好比抽水机,把农村的资金从农村抽走了”,赖小民说,“为了消除这种现象,银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县域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投入。”
    ———农行将在机构合理布局基础上,按照贷款条件和信贷原则,更多关注和满足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优质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技术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项目。
    ———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将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满足率,最大限度地满足支农资金需要。在贷款投向上,将引导农村信用社实现小企业贷款、消费贷款和中间业务的“三旺”。
    ———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和完善邮储资金有偿回流农村的机制。
    ———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将出现。赖小民透露说,银监会将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延伸金融服务的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外资等参股,规范民间借贷。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不仅能保证农村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还能使其享受到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使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
    金东凤是贵州山区的养鸡户,常常需要周转资金,但让她苦恼的是,申请一笔贷款得到几十里外的乡上。翻山越岭不说,还得在乡里住一宿。未来五年中,她很可能用不着这样费力费时,只需在购买饲料时刷一下手里的信用卡,就能以简便安全的方式获得所需资金。
    未来,这些在城里耳熟能详的镜头也将在田间地头出现。“‘十一五’时期,银行业必须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使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赖小民说,“为此,一要创新开发,二要稳步推广,三要规范管理,四要强化监管。”
    所谓“创新开发”,就是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所谓“稳步推广”,就是将目前在城市开办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广大农村去,这些产品包括个人理财、银行卡、代收代付、保险、基金、租赁、金融咨询、保管箱业务租借甚至期货等;所谓“规范管理”,就是对产品开发和推广要立规矩,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所谓“强化监管”,就是对新产品新业务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3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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