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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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谈记者 葛如江 刘保军

    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乡村债务问题,已成为村干部上访、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的隐患。过去因为完不成乡镇分配的农业税指标,一些村干部只好自己掏腰包垫付,甚至从信用社贷款完成乡镇下达的农业税任务,而现在想要回自己垫付的这笔钱却讨债无门。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今天,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亟待予以重视和化解。
 
    收税时,四处借贷
    
    方国保是安徽省望江县凉泉乡原和平村的党支部书记。2004年,和平村与另外两个村合并为横山村,在新的村两委选举中方国保落选了。他告诉半月谈记者,安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特别是中央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以后,农业税的收缴便越来越困难了。
     为了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乡镇便把各种税费任务落实到村里,完不成的村干部必须先垫付。乡领导说,等农业税收齐后再把钱还给村干部。方国保说:"一到收税的时候,我们村干部就要四处借债。原和平村7个干部从支部书记到妇联主任都垫付了钱,总共有5万多元。我是书记,垫付的最多,现在还有13000元垫付款要不回来,其中7000元是信用社的贷款,每年要还利息,现在光利息就已经付了1500多元了。"
    和平村原主任汪清已去世一年多了,在村里工作了18年的这位"老干部"3年前为村里垫付的农业税,至今还有2400元没能要回。2002年,汪清因为身体的原因卸掉了村主任的职务,也就在这一年,他的儿子汪晖任村支部副书记,和他父亲一样也是光垫钱不领工资,汪晖总共垫付了1万多元。"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也不让他们爷俩在村里干了。"汪清的老伴王应兰抹着泪对记者说。

    还款时,遭遇"清欠难"
 
   目前王应兰的生活十分困难。她说,老伴患肺癌去世,在省城合肥住院前后花了4万多元。汪清死后,村里给了她1000元,剩下的2400元欠款要等村里"下次给"。为了还债、躲债,40多岁的汪晖去年带着妻子到江苏打工,把两个孩子留给老母亲照看。            
   方国保的儿子和儿媳妇原来在县城的棉麻厂工作,2004年一起下岗。方国保和老伴仍然住在上个世纪80年代建的老房子中,现在全部的经济来源就是2亩地。"我老伴身体不好,动过两次手术,前后花了2万多元,辛苦了20年想不到是这个下场。"
     据了解,原和平村被农民拖欠的税款有20多万元,而合并之后的衡山村被拖欠的税款有30多万元。衡山村支部书记方结苟说:"我们现有9名村干部,除了一人是乡里下来挂职的外,都有垫付的钱没有收回来。乡里就让我们找老百姓把拖欠的农业税要回来,但是现在根本不可能。"
     记者来到凉泉乡政府,汪旺年乡长告诉记者:"村干部垫付农业税的情况确实存在,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农户的钱收不上来,村干部为完成任务只能自己垫付。说老实话,现在清欠越来越困难,全乡的债务有700多万元,下辖的10个村有债务900多万元。"汪旺年一脸的无奈。

    警惕乡村债务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据悉,到了2004年,全国乡村两级基层债务总额已经超过6000亿元。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认为,农村债务问题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以后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如此巨大的债务必须及时化解,尤其应该重视解决负债村干部群体的问题。由于乡村负债规模巨大,加上债务关系复杂,因此应该首先理清关系,然后再决定如何标本兼治。对农户所拖欠的国家税费、合理的乡村提留以及用于公用事业的"一事一议"款所形成的农户欠款,要进行登记、核实,做好清收准备,必要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对属于村组干部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所形成的农户欠款,就要核实注销;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天灾人祸一时无法还清欠款的,可适当减免或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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