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6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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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农业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启动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在每个省份确立一个新农村建设联系县,每个联系县确立一个示范村和两个联系村,还在一些垦区确立示范场和联系场,帮助这些地方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各地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大力推进“一村一品”,探索主导产业强村富民的有效途径,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新农村建设规律的认识,有了一些初步体会。主要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全部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用科学发展观认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思想,同时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把握住新农村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通过组织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我们对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必须遵循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特别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参与建设过程,共享建设成果;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农村产业和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必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特别是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生产力,重点是建设现代农业,这是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必须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转化能力;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村经济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大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尽快改变粗放型的经营方式。要把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其他各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新农村建设中,农业部门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决反对乱占耕地、大拆大建、随意占用农民宅基地的行为,使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推进。今后还要根据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坚决遏制违规侵占耕地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要把解决好农民的实际问题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有效手段,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命力所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农业部门发挥与基层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推进村容整治和环境改善;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力度,推广“三电合一”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扩大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这些工作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使农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和希望。在今后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始终注意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以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坚持不懈为农民办实事,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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