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陈江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5月15日,自治区环保厅对减排工作滞后的中铝广西分公司、华银铝业和信发铝业3家铝业公司进行约谈。约谈指出,这3家铝业公司如果今年6月底不能完成脱硝工程,则7月份其烟气排放不能达标,将被环保部门罚款并责令限期治理和减产减排。

  据了解,现有的火电厂必须进行烟气脱硝技术改造,才能满足即将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截至今年5月,中铝广西分公司自备电厂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仍在报批阶段;广西信发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的脱硝项目仅完成招标工作;有5台锅炉的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只有1台锅炉预计6月底可完成脱硝改造。上述3家企业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已影响到我区污染减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百色市没有完成2013年和今年一季度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地处百色市的这3家企业电厂,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245万吨,占百色市氮氧化物排放量4.7634万吨的27.8%。目前3家企业电厂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约为400mg/m左右,远远超过7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标准要求的100mg/m。

  约谈会上,3家铝业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将虚心接受批评,加大力度做好工作,加快推进治污设施建设。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香香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