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02日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廖景标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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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水烟花基地和泉水天马烟花厂,几年前有意落户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村委将是否给予工厂租赁60公顷土地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进行公决。近几年来,泉水镇用这种办法引进外来企业8家,调整了泉水镇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安置了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多人,没有一起农民为了个人利益而“为难”企业的事,出现了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的格局。

泉水镇的例子只是浦北县各级干部支持村民进行自治的一个侧面。近年来,该县强化村民自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到今年10月底,该县已有18个乡镇达到了“村民自治模范镇”的标准,235个村达到“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占全县村委总数的90.38%。早在2003年,该县就已获得“全区村民自治模范县”荣誉称号。

浦北县直和乡镇的4500多名干部参与了活动,与260个村委结成对子,“城乡联谊,三级联创”。在今年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联创”干部指导群众主动、正确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260个村全部进行直选,参选率达95%,选出村民委成员875名,其中村委主任260人,副主任29人,委员586人。

县委为加强村级两委工作,还选派了一大批大专毕业生到村里任村官,使农村的依法行政和村民自治达到了新水平。

据统计,该县自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活动以来,全县村级组织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修改通过的提案1560个,顺利实施1486个,成功率达95%。

龙门镇茅家村村民反映全村交通建设跟不上,阻碍全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该提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得到了“联创”部门的大力支持。一年之后,一条投资45万元,长1.8公里、宽4.5米的进村水泥公路建立起来。全村4700多名群众告别了“行路难”。

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后,浦北村民的法治意识也不断提高。小江镇木麻根村过去是个治安状况比较差的“麻乱村”。自村民直选的村官产生后,村干部带领村民开展创建“五星户”的评比活动和“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使这个后进村很快成为村风正、民风好、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先进村。村民们说:“现在做的事都是我们自己要求办的,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互支持共同发展。”该村现已成为钦州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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