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国税局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地方经济发展。1至8月,共核准56户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32万元,为两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587万元,为一户民政福利企业退税20万元,为25户企业减免所得税449万元,为一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98万元,为备案类企业直接免征增值税6131万元。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灵川国税局: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好像中了大奖,一下子领到了5761元的税收优惠包!”桂林灵川县缔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企业负责人杨斌满带着笑容对“上门送钱”的国税局工作人员说 【详细】
阳朔国税局:落实税收政策 推动旅游发展
“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好,我给税务局点个赞!”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江先生感慨地说 【详细】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新规
4月23日,记者从近日印发的《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三大新变化:方案有效期更长,补贴对象更多,补贴机具范围也更大 【详细】
港南国税局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港南区国税局纳税服务股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详细】
